关于印发《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专业
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的通知
吉农院院发〔2013〕6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省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的通知》以及《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制定我校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
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之一者; 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各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 |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
1、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0) 的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的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或市级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2、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的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3、获得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的或二等奖 (个人排名前3)的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或市级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4、获得中国专利奖(个人排名前3)的;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的; 6、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
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参加人; 2、省级科技发展计划、省级自然基金项目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项目负责人; 3、单项科研到位经费70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及以上横向课题负责人; 4、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中心等平台及创新团队负责人; 5、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二、三层次人选; 7、省级教学名师; 8、省部级新(跨)世纪优秀人才; 9、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或视频公开课程负责人;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
注:1、以上条件中论文、课题要求近五年的,其它为任正高级职务期间取得的;
2、各类成果荣誉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