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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09 15:33:25  【打印此页】  【关闭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吉农院院发〔2017〕116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计划(2017-2022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

1.突出重点,保证急需。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新办专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确保学校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需要。

2.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学校引进人才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和自身能力条件,坚持人才引进既要注重全职引进,又要注重根据人才自身情况按需柔性引进,做到只求所用,不为所有。

3. 统筹规划,资源共享。要立足学校各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学校人才资源,坚持保证重点特色学科专业的人才引进、兼顾其他学科专业的人才需求,实现交叉关联学科专业引进人才在使用上的共享,着力提升学校引进人才的使用效率。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A类:拔尖领军人才

1. 全职引进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教学名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等可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年龄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  

2. 柔性引进

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战略安排,按照为我所用原则,针对学校着力做特做强的学科专业,打破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从引智角度,聘请高水平兼职学者。主要在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新兴学科等领域,柔性引进(含退休全职在学校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应有博士学位、博导经历或企业技术高管经历)的学术型或技能型的拔尖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一是学术型人才,其引进的业务条件为:

(1)学术水平高,在国内同领域有重要影响;

(2)具有引领学校相关重点学科快速发展的能力;

(3)具有加速学校相关科研团队建设的能力;

(4)具有组织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省级及以上)的能力;

(5)具有带领团队主持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不含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及以上级别项目的能力。

二是高技能型人才,其引进业务条件为:

(1)应用技术水平高,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2)具有引领或推动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能力;

(3)具有推动学校“双创”水平大幅提升的业务指导能力;

(4)具有对学校相关专业领域高水平实践技能的指导能力和技术革新能力;

(5)具有带领团队开发新产品、指导发明新专利的能力。

B类:学科专业带头人

在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以起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能够支撑、引领和管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长白山学者或外省同级别人才称号的专家;

2.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 (主持);

4.近三年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同时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三篇以上(发表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学校认定的一类核心期刊或被SSCI、AHCI、SCI、EI检索收录)。

C类:高层次双师型人才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

2. 近三年参与(前3名)并完成省级以上技改项目或科技支撑项目,且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3. 中华、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国家级技术能手,或国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4. 近五年获得第一名次发明专利技术2项,或培育动物品系1个(前二名),或植物品种2个(前三名);

5. 具有长白山技能名师称号的人才。

D类: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

(一)重点引进的博士

国际名校和著名科研院所、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大中型企业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先。具有学校认可比较明显的学术科研成果和较好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以排名列前3位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AHCI、SCI、EI收录3篇及以上;

3.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培育植物品种1个(前三名)。

(二)一般引进的博士

符合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各科研院所和高校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待遇

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类别享受以下待遇,特殊人才待遇可实行协议年薪,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费

购买商品房补贴

过渡期租房补贴

(24个月)

其它待遇

A

全职引进

80-100万元

50-70万元

70-100万元

2000元/月

年薪40-60万元,安排配偶工作

柔性引进

聘期内年薪10万~20万元(聘期三年)

B

30-50万元

40-50万元

40-60万元

1500元/月

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对一般引进的博士,

不享受购房补贴

C

理工农:20-30万元

经管文:10-15万元

20-30万元

20-30万元

1200元/月

D

理工农:10-20万元

经管文: 5-10万元

10-20万元

10-20万元

1000元/月







注:各类人才具体待遇,根据业绩考核和服务年限按合同约定分期兑现。

四、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 引进人才计划的制订。在每年第四季度,各用人单位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申报下一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人事处审核后提出下一年度全校人才引进计划,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2. 招聘信息发布。每年年初人事处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统一在相关的招聘网、学校校园网及有关高校发布,须参加公招招聘的,其公招方案和公告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3. 应聘者依据计划公告向学校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反映个人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的相关材料(包括承担的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论著、教学科研奖等)等个人材料。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引进、招聘按照当年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4.经人事处组织考核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其中A、B、C类人才须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5. 手续办理。经审批同意引进的人才,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引进的人才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须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书和聘用合同书,明确有关权利、责任、任期目标和待遇。

五、对引进人才的管理

1. 引进的人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服从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

2. 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10年。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或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有关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等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执行,并接受学校的聘期任务考核。

六、附则

   1.此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吉农院院发〔2016〕40号)同时废止。

2.特殊情况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23日